海口旅行社导游27种行为可能不予通过年审
发布时间:2005-5-25
日前,记者从海南海口市导游人员年审工作会议上获知,将于下月进行的海南岛海口市辖区内导游年审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来审核导游的行为,导游有甩团、擅自增加或减少海南旅游景点等27种行为的均将影响到导游的年审结果,严重者将不予通过年审。
按此方案,海南旅行社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年度10分制。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有殴打或谩骂来海南旅游者行为的,欺骗、胁迫来海南旅游者消费的,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因自身原因造成海南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将被扣除10分;此外,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海南旅游项目的,擅自终止海南旅游导游活动的,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等27种行为也将受到扣分处罚。
根据海南海口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导游人员年审中,一次扣分达到10分的,将不予通过年审;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将暂缓通过年审;一次被扣8分的,将进行全行业通报;一次被扣6分的,将予以警告批评,以此来规范海南旅行社导游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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